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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网费用探析

1999-03-17 来源:光明日报 英之 我有话说

经国务院批准,我国电信价格从3月1日起进行了结构性调整,其中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使用费大幅度下调。这一调整对国家、企业、个人在利用通信服务,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将产生积极影响。调价后消费者反应平静,而一些网友评价这次调价是“不降反升”,却让人一时难以理解。

公用计算机互联网业务是我国政府允许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之一,市场的竞争使得这一领域显得十分活跃。而与这种活跃相伴的,一直是关于价格与上网速度的“议论纷纷”。消费者嫌ISP收费贵,ISP嫌电信局收费贵,电信局则表示建设和运营的费用贵。上网速度慢的问题说到底也是钱的问题,资金不够,就不敢建设或租赁大带宽、高速率的专线电路。

站在不同的角度观察问题,得出的结论可能也会不同。要看清上网费用问题,需要大家都从各自的角度暂时跳出来,从宏观总体上分析分析。

有人拿我国上网费用与美国相比,结论是我国费用比美国高了几十倍。也有人说进行这种比较不现实。其实,客观全面地进行中美网络发展的对比,可以使我们真正地看清自己。

美国是发达国家,人均GDP大约是我们的48倍。而我们的上网费用却比人家贵几十倍,表面看来这不公平。但是,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不是按照谁的收入多少来定价,而是要根据成本来定价,我们比美国贵的东西绝不止上网费用一项。因此,由国民收入的差距就推断出所有商品价格的差距是不科学的。

比较应该是全面的。1998年世界电信发展报告向我们提供这样一组数字:1996年,美国的Internet主机数为1011万台,是我国的512倍;每万人拥有Internet主机379.39台,是我国的2371倍;Internet用户总数为2100万户,是我国的140倍;与上网直接相关的电话主线普及率为63.99线/百人,是我国的14.35倍……这就是中美之间网络发展的差距。在同一个统计表上,我们只有两项指标高于美国,我们的人口是其4.8倍,与上年相比我们新增了819.8%的Internet主机,是其12倍。但是美国同年新增的Internet主机的数量为405.8万台,是我们新增数量的230倍。

总之,美国通信经过上百年的发展,已经建成了成熟的基础通信网,Internet作为延伸业务有良好的发展基础。同时由于美国国民收入总体水平比较高,电话和计算机的普及程度比较高,已经形成了规模经营、规模效益的局面。同样的建设投资和运营费用,人家那里是成百上千的人来承担,而我们按比例则是由一人承担,能不贵吗?减价的期望固然可以理解,但缺少基础的事谁也难以办成。

信息产业与其他产业一样,有自身的投资、建设、发展和赢利周期。作为高新技术产业,它又有别于其他产业的是资本投入大、技术要求高、回报周期长。如果经营信息服务,还有风险性大的特点,更何况Internet是在基础网上的增值服务。我国1998年电话主线普及率是7%,还远远没有达到普遍服务,在此基础上发展Internet其价格不可能过低。

还有,Internet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,其前身是美国国防部的APAR网。在这个网络的发展初期,美国政府是投入了大量资金的。直到今天,美国政府仍然保持着对这个网络的资金投入。同时,美国作为Internet网络最发达的国家,在国际接入方面享受着特殊的“优待”,所有接入美国的Internet国际电路,美方都不承担任何费用,而是由对方国家来承担。美国人的道理很简单:“是你要和我接,而不是我要和你接,费用当然由你来出。如果你的Internet发展得和美国一样,我愿意承担连到你那里的电路的全部费用。”这些因素都是我们发展中国家所不可比的,我们的费用又怎么会比美国便宜呢?

中国的Internet业务从总体上看处于市场的投入期,根据产品寿命周期和成本效益分析理论,在这个阶段是赚不到钱的。

目前,互联网在中国刚刚起步,还在投资建设期内,大多数国民还没有上网的体验,甚至不知互联网为何物。投资建设、宣传启动、市场培育等等都是不可跨越的发展时期,在此期间经营网络是很难有理想的利润回报的,这是投资经济学的一般原理。如果降低上网费用,经营者的投资回报期就要延长。对于资本实力不强的经营商,就会资不抵付,就有可能维持不了正常的经营。处于市场投入期的消费者也一样,在这个阶段里必然要支付比较高的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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